旧厂房改造行政审批

2020-07-09 1850 预约参观

在进行旧厂房的改造改建的时候往往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,在进行改造的的过程中也应该遵循提出改造意向、批复改造方案编制指引、编制和上报改造方案、批复改造方案、实施改造方案等流程。


旧厂房改造手续


1.原房改单位统一办理的,由原房改单位收集、整理以下材料申报办理:


(1)“房改房”房产证、房主身份证、公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复印件。


(2)原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书,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。


(3)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、明细表。


(4)提供载有住房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。


2.原房改单位已统一办理、住户漏办的,房改单位未统一办理、住户自己前往办理的,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需携带原房改单位出具的同意个人申报证明。


3.已进入二手市场交易的“房改房”,新房主在取得变更后的房产证后,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中介机构或自己申报变更、补办手续。


(1)变更后的新房产证、新房主身份证、交易合同复印件。


(2)原“房改房”住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原件、交纳土地收益金收据复印件。


(3)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、明细表。


(4)提供载有房屋平面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。


4.住户自己申请的,在向市国土部门提供必备材料后,从正式受理日起算,大约15个工作日后就可领到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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